一、部门工作职能
主要任务是:根据学校发展目标,围绕学科建设、教学、科研等工作的需要,组织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加强师资队伍规模、结构、质量建设;负责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,合理设置岗位数量、结构比例,制定教师岗位职责、任职条件、聘任办法;研究国家、辽宁省有关师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方针和政策,分析学校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,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提供决策咨询。
二、部门工作职责
1.组织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;
2.审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;
3.审议学校年度师资引进计划;
4.审议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计划;
5.组织制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办法;
6.负责核定学校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;
7.组织制定学校教师系列岗位聘任条件;
8.组织制定学校教师系列岗位职责;
9.负责制定学校教师系列岗位聘任办法;
10.负责学校教师系列岗位等级晋升的学术评价工作;
11.评估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相关政策、计划的贯彻和实施情况。